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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瑞昌铜岭矿冶遗址保护艰难

1998-08-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1991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瑞昌铜岭商代古铜矿开采冶炼遗址,屡遭人为的破坏,保护工作步履维艰。

不久前,笔者一行三人来到位于江西省瑞昌市铜岭村遗址现场,我们看到,在划定的保护区内,由于长时间采矿,遗址表土大多已剥离,遗迹随处可见,中部及南部井巷不同程度遭到毁坏,暴露出来的古代井巷日晒雨淋,两口竖井所剩无几,一些木支护暴露并已部分风化霉烂,许多木支护四处撒落,被当地村民当柴薪。据当地文物部门介绍,遗址遭破坏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区内九江冶金总厂以遗址内的矿藏作为维护其工厂生产的主要矿源。为了保护好3000多年前古代文化遗产,1997年11月12日,瑞昌市向该厂发出了《关于严厉制止挖掘、爆破铜岭遗址的通知》,并向九江市作了汇报。1998年3月6日和3月13日,江西省文物局、九江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瑞昌市等领导专程到遗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1998年3月16日,九江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瑞昌市铜岭采矿遗址保护工作禁止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等活动的通知》,在此之后,该厂曾一度关停过。然而时隔两个月,当5月21日笔者来到遗址现场采访时,发现九江冶金总厂又恢复了生产,该厂的三台挖掘机正在保护区内作业,位于遗址范围内的采选车间马达声声。据该厂一职工说,前一段时间,因产品滞销出现积压,工厂曾因此停工停产,最近产品走俏,积压的库存销售一空,工厂又恢复了生产。“前段时间工厂停产不是因为‘红头文件’,而是产品一度滞销,现在产品好销,5月19日工厂又开工了。”笔者一行来到九江冶金总厂,该厂副厂长戴学风接待了我们。他说,保护古代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该全力支持配合,但工厂一旦停产,全厂近600名职工生活出路就成问题。眼看工人生活无以为继,为此,厂长办公会决定5月19日恢复生产。

文物是无法再生的,因此,文物保护有关法规政策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当文物保护与生产建设发生矛盾时,要以保护文物为主。据了解,京九铁路在江西吉安段发现文物时,铁路改道;景德镇“602”工厂基建中发现“湖田”窑址,整个工厂搬迁;安徽铜陵凤凰山铜矿开采时,发现古代矿冶遗址,整个矿区停产迁移……九江冶金总厂为何就不能停止生产保护文物?

瑞昌商代古铜矿遗址于1988年春发现,整个遗址约3平方公里,分开采区和冶炼区。经过5年的考古挖掘,共揭露出遗址面积3000多个平方米(占整个遗址的千分之一),古代竖井107口,巷道120条,露采巷7处,工棚5处,选矿场1处,炼炉2座,贮水井18口。出土石、木、竹、铜、陶等生产工具和生活工具300多件。根据地层及出土文物分析和炭14同位素测定,该遗址开采年代从商代中期至战国早期,距今3300年左右,是目前国内年代最早、保存完整的一处大型古铜矿冶遗址,它的发现将我国矿冶史向前推进了300多年,曾引起国内文物工作者的高度关注。1993年瑞昌市将此遗址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向省文物局申报,1996年申报国保,然而这些努力,均没有引起有关单位的足够重视。

江西省瑞昌市委夏教育蔡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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